关于做好2021年第二次政采项目预算指标调整及特殊采购方式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7-12浏览次数:10

各院、部、处、直属单位:

接教委紧急通知,现就做好2021第二次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整及特殊采购方式审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经费负责人仔细阅读以下通知,并填写相关表格。

一、部门预算内编制指标调整申请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A1B1C1D1E1)购买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电子集市产品(如计算机、打印机、服务器等)和100万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去年底未报预算的,需填写附件1:部门预算内指标调整申请表。

二、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

1.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电子集市产品(如计算机、打印机、服务器等),且所需品牌型号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电子集市之中的,需先填写附件1:部门预算内指标调整申请表,再填写附件6: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表;

2.非财政性资金(除财政性资金以外的经费)购买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电子集市产品(如计算机、打印机、服务器等),且所需品牌型号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电子集市之中的,需先填写附件5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表,再填写附件6: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表。

三、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

非财政性资金采购100万及以上项目,需填写附件5: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表。

四、进口设备审批申请

采购100万以上进口设备,需填写附件2:进口设备申请表。如果项目尚未进行进口设备论证,请尽快联系实验室管理科李老师(行政楼B203,电话67791261),论证通过后才能报教委批准。

五、单一来源项目申请

采购项目预算达到40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但经过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只有唯一供应商的项目,需填写附件3: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

六、线下采购申请

需要在住建委平台上招投标的工程项目,需填写附件4:线下采购申请表。


各院、部、处、直属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申报政府采购项目调整及特殊采购方式审批,并于2021527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所有申请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z@sues.edu.cn、纸质盖章版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科(行政楼B209联系人:谭震(电话:67791477)。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521

附件1-6:政府采购申请表(2021)(第二次调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