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招标投标用户在线传递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即日起,用户在使用必联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招投标相关应用及公告发布工具时,须持CA证书操作。

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裸奔”,可能遭遇以下情况...

发布信息不合法
用户行为无可查证
信息被篡改
本地时间不被认可
身份被冒用

保障用户利益

必联电子招标投标平台CA证书由国家首批跨行业、跨区域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为必联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信息安全和业务安全提供电子认证。该证书将提供以下几方面保障:

保证业务操作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

识别、验证招标投标主体身份的真实性和唯一性;

保证业务数据和信息的有效性,并不被泄漏和篡改;

确保节点操作时间的公证性;

保证用户行为可追溯。

CA证书的应用依据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第十三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应当采用可靠的身份识别、权限控制、加密、病毒防范等技术,防范非授权操作,保证交易平台的安全、稳定、可靠。

  • 第十八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通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评标报告。

  • 第四十条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下列数据电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并进行电子存档:

    1. 1.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2. 2.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和修改;
    3.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和说明;
    4. 4.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
    5. 5.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
    6. 6.合同;
    7. 7.国家规定的其他文件。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第十条

    拟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

  • 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鼓励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录入后交互至发布媒介核验发布,也可以直接通过发布媒介录入并核验发布。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发布媒介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数据电文不被篡改、不遗漏和至少 10 年内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