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完成2020年采购项目执行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11-04浏览次数:12

各院、部、处、直属单位:

为全面完成学校2020年各类采购项目执行,根据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周期及相关的合同签订、项目执行、支付所必需的时间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万以上采购招投标项目,必须于202011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

  2. 20万以下采购项目(含自有资金的集市采购),必须于20201110日前提出采购申请。

  3. 2021年提前启动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于20201113日前提出采购申请。

  4. 所有已完成招投标流程的采购项目,请项目负责人立刻进入合同流程,加快合同签订,推进项目执行。

  5. 已完成合同签订的采购项目,请提交发票、项目经费单、验收单等相关资料,尽快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6. 预测到11月底无法完成项目验收及最终支付的采购项目,请尽早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安排好后续项目执行事宜。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逾期将无法受理委托。


联系人:采购项目:谭老师67791477行政楼B209

合同签订:白老师67791017行政楼B21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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