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沪工程资〔2022〕18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5年拟采购进口产品(指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论证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附件1)内的进口产品;
(二)预算总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进口产品。
二、申报要求
请各部门做好申报组织工作,认真梳理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口产品,并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附件2),于6月21日15:00前由部门采购联络员汇总后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特别提醒:未论证项目2025年不能采购进口产品。
联系人:白亮
联系电话:67791477,13764691426
附件1-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pdf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