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校硒鼓、墨盒采购方式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方便各部门采购硒鼓、墨盒,规范采购行为,控制办公及教学成本支出,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沪财采〔2020〕25号)和学校采购管理办法,从2021年1月18日起,对我校各类来源经费购买硒鼓、墨盒的采购方式调整如下:
1. 购买金额为20万元(含)以上的硒鼓、墨盒,应在资产管理系统申购并提交招投标技术要求,由资产处统一组织采购。
2.购买金额为20万元以下的硒鼓、墨盒由需求部门(采购人)自行采购,其中:
(1)金额2万元以下的,应在资产管理系统申购(选择“自购”),完成审批程序后,可选择线上采购平台的自营产品或学校协议供应商直接采购;其中,单价小于500元且批量采购金额小于5000元的,由经费负责人同意后可直接实施采购,无需在线提交采购申请;
(2)金额2万元(含)到20万元以下的,应在资产管理系统申购(选择“自购”),完成审批程序后,选择学校协议供应商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
(3)金额5万元(含)到20万元以下的,应在学校协议供应商中至少选择三家进行比价,低价中选,在资产管理系统申购时(选择“自购”)需上传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及比价单。
3. 目前可使用以下三家线上采购平台:
编号 | 线上平台名称 | 网址 | 备注 |
1 | 京东商城 | 请务必选购各平台自营商品 (详细说明见附件) | |
2 | 苏宁易购 | ||
3 | 国美电器 |
根据运行情况,学校将逐步扩大可使用的线上自营平台数量。
4. 学校将于近期遴选出硒鼓、墨盒协议供应商并予以公示。
5. 特别提醒:
(1)采购完成后,采购人应及时办理材料易耗品验收手续。
(2)未按本通知的规定进行采购,将无法办理报销手续。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67791477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关于线上采购平台“自营商品”的说明
一、“自营商品”的定义
商品信息中应标注“自营”二字(见下图1)。请注意:“旗舰店”所售商品不一定是“自营商品”!!!
图1 各线上采购平台“自营商品”的标识图
二、线上采购的报销凭证材料
线上采购硒鼓、墨盒的,在财务报销时需出示包含“自营”字样、“订单编号”和“实付款”信息的采购订单截图,且后两项信息应与发票信息相符(见下图2)。
图2 线上采购硒鼓墨盒的报销凭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