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第三次政采项目预算指标调整 及特殊采购方式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9-16浏览次数:1026

各院、部、处、直属单位:

        接教委紧急通知,现开展2021年第三次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整及特殊采购方式申请工作。请相关经费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以下通知并填写相关表格。

一、部门预算内编制指标调整申请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A1B1C1D1E1)购买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电子集市产品(如计算机、打印机、服务器等)和100万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去年底未报预算的,需填写附件1: 部门预算内指标调整申请表。

二、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

1.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电子集市产品(如计算机、打印机、服务器等),且所需品牌型号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电子集市之中的,需先填写附件1部门预算内指标调整申请表,再填写附件6: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表;

2. 非财政性资金(除财政性资金以外的经费)购买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电子集市产品(如计算机、打印机、服务器等),且所需品牌型号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电子集市之中的,需先填写附件5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表,再填写附件6: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表。

三、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

非财政性资金采购100万及以上项目,需填写附件5: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表。

四、进口设备审批申请

采购100万以上进口设备,需填写附件2:进口设备申请表。如果项目尚未进行进口设备论证,请尽快联系实验室管理科李老师,67791261,论证通过后才能报教委批准。

五、单一来源项目申请

采购项目预算达到40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但经过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只有唯一供应商的项目,需填写附件3: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

六、线下采购申请

需要在住建委平台上招投标的工程项目,需填写附件4:线下采购申请表。

  

各院、部、处、直属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申报政府采购项目调整及特殊采购方式审批,并于2021920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所有申请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z@sues.edu.cn、纸质盖章版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行政楼B209

联系人:谭震(电话:67791477

附表1-7:政府采购申请表2021年第三次调整).xls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