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直属单位:
为加快2022年采购项目执行进度,根据采购工作刚性周期及后续合同签订、项目执行、支付所必需的时间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预算金额在20万及以上的采购项目,须于11月7日前提交采购申请。
2.电子集市采购项目(含自有资金),须于11月10日前提交采购申请。
3.所有已完成招标采购流程的项目,请于收到《合同移交单》两日内在合同管理平台发起合同签订流程,推进项目执行并尽快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4.预测到今年11月底无法完成项目验收并完成支付的项目,请于11月15日前在合同管理平台发起补充协议签订流程,并妥善安排后续项目执行事宜。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逾期将无法受理委托。
联系人:
采购项目:白老师,67791477,行政楼B209
合同签订:张老师,67791017,行政楼B21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