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直属单位:
接教委紧急通知,现就做好2023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整及特殊采购方式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并填写相关表格。
一、部门预算内编制指标调整申请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A1、B1、C1、D1、E1)的采购项目(100万及以上),如需调整采购品目,需填写附件1《部门预算内指标调整申请表》,采购品目可查询附件8《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二、进口设备审批申请
凡需采购进口设备(100万及以上),需填写附件2《进口设备申请表》,尚未完成进口设备论证的,请尽快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论证通过后才能报教委批准。
三、单一来源项目申请
采购项目预算达到400万元,且经过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只有唯一供应商的项目,需填写附件3《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并附专家论证意见。
四、线下采购申请
4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需要在住建委平台上招投标的项目,需填写附件4《线下采购申请表》。
五、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
使用自有资金(除财政性资金以外的经费)采购100万及以上项目,需填写附件5《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表》。
六、框架协议(电子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
购买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电子集市产品(如计算机、打印机、服务器等),若集市采购平台的货物不能满足需求,需填写附件6《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表》。电子集市产品目录见附件9《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
七、退出政府采购、直接支付物业费的申请
需要统一指定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体管理,无法单独开展物业服务采购,需填写附件7《拥有或租用的办公用房需要统一指定物业管理公司整体管理采购申请表》。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报,并于2023年9月26日(周二)15:30前将所有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tbzx@sues.edu.cn),纸质盖章版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B203),联系人:白亮(电话:67791477,1376469142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23日
附件9:《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