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统一认证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19年4月22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100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统一认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

1、项目概况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统一认证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限价:32.92万元人民币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含计算机软件类,有完备的技术服务队伍和后续研发队伍。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4)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投标单位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无利益关系。

3、磋商供应商请于2019422 日至2019426 ,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本,售后不退。报名同时请随带下列证件及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无利益关系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审核后退回,其他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时间20195 7 日下午13 30时(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6楼。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7、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

联 系 人:戴老师联系方式:021-67791017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6

联 系 人:张轩、王欣易电 话: 155551158601502117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