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飞行学院航空心理专家测试系统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飞行学院航空心理专家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资保处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飞行学院航空心理专家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发标时间: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
一、 投标邀请
招标方式:
受用户委托和对采购项目的要求,本职能处室对飞行学院航空心理专家测试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标书一式二份,用单独的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单位及投标项目名称,为确保标书的时效性和可行性,以专人送达为宜。
1. 投标地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资保处物资供应中心(行政楼B108室)
2. 投标截止时间:
3.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3年11月上旬,采取公开开、评标,地点:校资保处。
4. 开、评标结果由资保处具体人员通知投标单位。
5. 凡需对本次招标提出咨询的供应商,请在
6. 本招标方地址:上海市龙腾路333号 邮编:201620
7. 联系人:高 丹 电话:67791017
附:技术要求
总体说明
1.1. 本文件是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买方)关于航空心理专家测试系统实验设备技术需求书。
1.2. 供货厂商(以下简称卖方)应根据本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
1.3. 卖方应对本文件各项要求进行逐条答复。卖方应在技术建议书中作详细、具体地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1.4. 卖方应根据本文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出飞行控制系统实验设备详细技术建议和解决方案。
1.5. 卖方应提出详细的设备配置方案(其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配置内容、数量及各组成部分)
a) 电脑硬件(服务器、工作站、存储设备及网络配件);
b) 其他硬件(线缆、连接器件和其它辅助设备)。
1.6. 卖方应具体说明配置设备的安装方式、重量、尺寸、安装要求、工作环境要求、供电类型及耗电量。
1.7. 在建议书中,卖方应附上建议使用的全部软、硬件产品(包括第三方的产品)和相关技术(如:相关的建议、标准等)的详细资料。
1.8. 卖方应对系统可靠性进行详细说明,并说明所支持的软件系统。
1.9. 卖方如对本文件的部分要求不能满足或者有不同于本文件相关要求的其它建议,均应在建议书中详细说明。
1.10. 卖方应对售后服务(含培训、免费及有偿技术支持等)作详细说明。
1.11. 卖方应提供设备质量检测的相关证书,并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开通及试运行,同时,提交完整的技术文件,包括货物清单、技术手册、设备配置、安装测试结果等。
1.12. 买方保留对本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系统需求
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技术标书为航空心理专家测试系统实验设备及服务所使用。
2.1 本技术标书是对投标方有关产品设计、生产、测试、安装和服务的要求。无论是否特别指出,投标方都应根据本技术标书的标准、规范和建议,就其建议设备提供全部说明材料、设备清单和服务内容。
2.2 本标书中加注“ * ”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其中任何一条不满足将承担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的风险“ * ”在编号后与在编号前具有同等的效力。
2.3 投标方应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所建议系统的技术性能指标和关键技术原理说明。投标方在建议书中对所建议系统的描述和承诺及其正确性都将是招标方在评估时考虑的因素。
2.4 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各章节条款的内容和顺序逐项列表做出实质性应答。
2.5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中的任何偏差都必须在投标书中列出偏差表,且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为5项,超出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的将承担被拒绝接受的风险。
2.6 中标后投标方在合同谈判中的任何偏差都不得超出此偏差表中已被招标方确认的条款。
2.7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投标方在标书中所提供的所有设备、仪器、工具、材料和服务等均视为包含在对本标书的招标投标价格中(不含选购项)。
2.8 投标方应当根据本技术标书和产品技术要求列出供货产品、服务清单和分项报价,分项报价至少包括:航空心理专家测试系统设备、配套的技术手册和实验指导书、培训验收、安装调试、安装材料和技术服务等,上述硬件设备需列出详细的配置。
2.9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产品或服务,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2.10 评标小组将参照以往的惯例或其它投标方案中的分项报价对各投标方案中设备配置、性能参数、功能要求、备件供应、保修期、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各方面的差异进行综合评估。
2.11 投标方应承诺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必须技术合理,并且为可实施的技术方案,所提供的系统设备本身不能有任何安全隐患,否则将承担终身责任。
2.12 任何由于条款
2.13 招标方保留在合同签订时调整部分系统方案和设备订购数量的权力。
2.14 投标技术文件应包括投标产品详细的技术手册、样本图片、检测证明。如果投标书内容与详细的技术手册、样本图片、检测证明内容不一致,以详细的技术手册、样本图片、检测证明为准。
2.15 技术标书中所述技术要求为保证设备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2.16 本招标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投标方认为某些条款有不明确之处,其解释权属于招标方。
2.17 设备能够完成1.2中的规定功能。
2.18 卖方负责以交钥匙工程的方式提供所有设备以及它们的安装、测试和交付,同时提供相关的使用、运行和维护培训。
功能需求
*航空心理专家测试系统是为军民航空的频繁使用而设计的,并结合了简而易用的高标准的科学质量;简单的测试选择,标准软件包包含在JAR FCL3指导方针要求下的所有人格,性能指标;易懂易用的结果表,出具特别报告功能。
* 实验设备功能需求分别如下:
(1)该系统应是一套大型计算机化的心理测验和诊断系统,能详细地提供每一项测验的编制理论背景、应用领域、编制原理、常模及主要技术参数。
(2)可根据不同的使用目标,选择不同的测验组合方式,并能依测验的用途和要求进行测验参数的调整,自行配置、添加测验模块。
(3)测验数据管理提供信息全面的测验结果和诊断报告,还能够进行数据库的汇总和导出,实现数据向SPSS、ASCII的顺畅导入,以利于进一步的统计分析。
(4)言语、操作、模拟场景录像等多样化的项目呈现方式,系统操作简便,易于理解,不需要任何特殊的计算机技能。
(5)输入与辅助装置:符合人类工程学设计的输入装置,能够替代电脑键盘与鼠标,以提高受测者的参与动机及测验接受度。部分行为特征(测试内容)必须使用这些特殊装置,才能加以测量。
(6)基本软件:心理测试的基本平台,用来测验选择、测验管理、测验计分、语言选择、测验产生器、测试说明、一套测试系统,常模表格总管、灵活性的受试者资料库、资料汇出/汇入、自动产生报告、个别建立常模以及排名管理等。
(7)要求设备保修一年,所提供的软件必须是正版软件。
(8)硬件组成:加密狗、回应面板、脚踏板、模拟脚板、耳机。
(9)软件组成:
a) 测试系统的基本软件:WINWTS
b) 航空心理专家测试系统功能(包括排名、测试池评估、口头报告范本):XPSA2,结合了简而易用的高标准的科学质量。
c) 测试系统的测试软件应包含以下测试模块:
ATAVT(自适应交通知觉测试)Adaptive Tachistoscopic Traffic Perception Test
COG(注意和集中测试)Cognitrone
DT(压力耐受测试)Determination Test
EPP6(艾森格人格测试)Eysenck Personality Profiler V6
GESTA(图形感知测试)Figure Perception
INSBAT(智力结构测试)Intelligence Structure Battery
PST(空间驾驶技能测试)Pilot´s Spatial Test
SIGNAL (信号探测)Signal Detaction
SMK (感觉运动协调)Sensomotoe Coordination
VIGIL(警觉度测试)Vigilance
2HAND(左右手协调性测试)Two-hand Coordination
3D(三维空间测试)Spatial Orientation
LVT(视觉跟踪测试)Visual Pursuit Test
PP(周边感知力测试)Peripheral Perception
RA(反应时间分析测试)Reaction Time-Analysis
AMT(图形推理能力测试)Adaptive Matrices Test
培训
4.1. 培训人数:3人
4.2. 培训地点:设备安装现场
4.3. 培训时间长度:不少于2天
4.4. 培训内容:
a) 实验设备及配套软件的安装;
b) 设备的日常维护;
c) 设备的使用方法;
安装调试
5.1. 投标方应负责所提供系统及辅助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应的安装材料。
5.2. 投标方应提供系统现场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及测试设备。
5.3. 投标方负责安装前的现场考察,确认现场环境能否满足安装条件。
5.4. 在完成现场验收前,投标方负责所建议系统的现场运行。
验收
6.1. 系统的验收为现场验收
6.2. 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1周内,由买方对整个系统进行最终验收。
6.3. 系统现场验收包括系统的参数测试、功能测试、用户自由操作测试。
6.4. 供货厂家应为验收提供所有必要的技术支持。
对生产厂商的要求
具有飞行控制系统的自有核心技术,可配合学校进行后续的实验室升级和完善。
对生产厂商售后服务的要求
8.1. 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在1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
8.2. 对用户报修的故障在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
保修
设备的保修期应不少于1年。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交货,不超过120个工作日完成现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