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消防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松江校区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招标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2年3月13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现邀请国内具有消防工程专项施工一级资质的投标方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消防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保养。
2、投标截止日期:2012年3月19日下午4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地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资保处(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B108室 )
4、开标时间:2012年3月下旬
招标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联系人:高丹 电话传真:67791017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2年3月13日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一、项目概况:
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消防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保养
地点:上海松江区龙腾路333号校区内
性质:日常维护保养及故障修复
管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保卫处
二、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服务范围,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消防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诚信手册。
近五年内必须具有2个以上相应规模项目的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必须在上海本市有维保服务团队,能派出有合格的从业资质和丰富实际经验的工程师提供24小时驻现场服务,并提供相关维保人员从业资质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方须知
3、项目技术规范及内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投标单位,并注明“于 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以确保标书时效性和可行性,必须为专人送达。
3、投标单位应在投标资质验证时提供下列资料,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取得招标人的确认。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3)相关资质证书、诚信手册;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维保合同、使用方证明等资料);5)在上海地区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注:以上提供的资料需交原件审核并保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3)相关资质证书、诚信手册;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维保合同、使用方证明等资料);5)在上海地区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注:以上提供的资料需交原件审核并保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证,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五、开标
1、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2、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并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六、评标
1、评标小组
招标方将根据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小组,其成员由校财务、纪检、审计、监察、资产、保卫等部分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及评分。
2、评标时除考虑投标报价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投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方的资质、业绩、技术和经验。
七、中标
评标结束由学校资保处通知中标人。
八、签订合同
1、中标方按资保处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合同期为叁年。在合同履行阶段,若中标方在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中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我校有权中途终止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及内容
一、总述
1.1本规范及内容书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消防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保养技术依据及维护保养内容,供投标方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之用,投标方应针对甲方的相关要求,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
1.2本技术规范及内容书应视为项目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服务,本规范书在内容或技术要求上如果存在错误(包括印刷错误),投标方可在投标书中提出,经双方确认后可对该错误内容或技术要求进行修正。
二、依据
本规范及内容依据如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订)
《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上海市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上海市学校消防设施配置管理办法》(试行)
三、消防给水系统(主要设施设备)
地点 | 消防泵 | 稳压泵 | 消火栓 | 备注 |
行政楼 | 55KWZ×2 | 7.5KW | 102 | |
图文中心 | 18.5KW×2 | 3KW | 76 | |
教学楼 | 22KW×2 | 7.5KW×2 | 157 | |
体育馆 | 18.5KW×2 | 3KW×4 | 19 | |
师生中心 | 11KW×2 | 3KW×2 | 31 | |
实训中心 | | | 216 | |
消防给水系统主要设施设备、各种阀门、接合器、开关、控制箱等每周巡检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证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消防水泵每周启动运转一次,模拟自动控制启动。
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设施设备)
地点 | 喷淋泵 | 喷头 | 备注 |
行政楼 | 75KW×2 | 2591 | |
图文中心 | 45KW×2 | 2435 | |
体育馆 | 18.5KW×2 | 324 | |
训练中心 | | 195 | 喷淋泵在图文中心 |
艺术楼 | | 202 | 喷淋泵在体育馆 |
维护管理
部 位 | 工 作 内 容 | 周 期 |
水源 | 测试供水能力 | 每年 |
蓄水池 | 检测水位及消防储备水不被他用措施 | 每月 |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 检测气压、水位 | 每月 |
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 | 检测室温 | 寒冷季节每天 |
储水设备 | 检查结构材料 | 每两年 |
电动消防水泵 | 启动试运转 | 每月 |
内燃机驱动消防泵 | 启动试运转 | 每星期 |
报警阀 | 放水试验、启动性能 | 每季 |
水源控制阀、报警控制装置 | 目测巡检完好状况及开闭位置 | 每日 |
系统所有控制阀门、电磁阀 | 检查铅封、锁链完好状况 | 每月 |
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门 | 检查开启状况 | 每季 |
水泵接合器 | 检查完好状况 | 每月 |
水流指示器 | 试验报警 | 每两月 |
喷头 | 检查完好状况、消除异物 | 每月 |
五、气体灭火系统
主要设施设备:
在5号楼1F设两套全淹没FM200气体灭火系统,其中一套为单元独立系统,防护区为标准气瓶室。另一套为组合分配室,防护区为动机实验室1、2、3。共设4个防护区,每个防护区内均装有一个烟感,两个温感及气体喷头。系统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法。
本系统设180升的FM200灭火剂钢瓶组2组,90升的FM200灭火剂钢瓶组1组。集流管1组,电磁阀4只,气体喷头7只,区域分配阀3只,N2驱动钢瓶4只,JB-1501A/G—ZY4型灭火控制器1台,感烟探测器4只,感温探测器8只,警铃4只,声光报警器7只,紧急启动按钮7只,紧急停止按钮7只。
维护管理要求:
应按规定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每月应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检查,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灭火剂储存容器、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全部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七氟丙烷钢瓶压力表指针在绿色安全区域内。
3、启动钢瓶压力表指针在绿色安全区域内。
每年应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除按月检规定的检查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区的开口情况、防护区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2、灭火剂储瓶间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3、高压软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
4、各喷嘴孔应无堵塞。
5、对灭火剂储存容口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量的95%。
6、灭火剂的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则应其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7、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则应对相关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试验。
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主要设施设备
地 点 | 型 号 | 报 警 点 | 备 注 |
行政楼 | JB-1501A/GJZC JB-QGZ-2002/JZC | | 中央控制器 |
行政楼 | JB-1501A/GJZC | 1317 | 区域机 |
训练中心 | JB-1501A/GJZC | 1264 | 区域机 |
体育馆 | JB-1501A/GJZC | 149 | 区域机 |
图文中心 | JB-QGZ-2002/JZC | 966 | 区域机 |
艺术楼 | 3101B | 19 | 区域机 |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要求:
1.1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文化程度和专业的知识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维护和检查。
1.2操作、维护人员应熟练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结构、主要性能、工作原理、操作规程。
1.3必须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档案,制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记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等表格,认真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使用管理单位。
2、检查:
2.1每日检查
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并填定系统运行日登记表。
2.2季度试验和检查
每季度应检测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
试验探测器、声光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显示、电源、防排烟设备、火灾事故广播、消防电梯、通讯、联动、控制部分等是否正常。
七、防排烟系统
主要设施设备
地点 | 设备 | 数量 | 备注 |
行政楼 图文中心 | 排烟风机 | 7套 | |
行政楼 图文中心 | 正压风机 | 4套 | |
师活中心 图文中心 教学楼 | 防火卷帘门 | 19套 | |
维护管理要求:
1、每季度抽查防火卷帘门及信号返回功能。
2、每季度抽查联动控制模块及信号返回功能。
3、每月对设备间的设施设备及系统沿途相关设施进行巡视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4、每周巡视检查各层消防通道内及消防电梯前大厅加压风口是否灵活。
5、每周巡视检查各风机控制线路是否正常,打扫机房和风机表面灰尘。
6、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检查电气元件有无损坏松动,清扫电气元件上的灰尘,风机轴承加油等。
7、每周巡视检查各层排烟阀门、窗、电源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现象,同时对各排烟风机控制线路进行检查,就地启动试验,打扫机房及排风机表面灰尘。
8、每月对排烟机轴承及排烟阀机械部门加油保养,打扫机房,同时按照设计原理对部分楼层实施自动控制试验。
八、验收:
系统维护保养所有记录、系统试验、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