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程序/雷达管制模拟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程序/雷达管制模拟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资保处
2011年5月11日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程序/雷达管制模拟系统采购项目
发标时间: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
一、 投标邀请
招标方式:
受用户委托和对采购项目的要求,本职能处对程序/雷达管制模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要求见附件。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标书一式二份,用单独的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单位及投标项目名称,为确保标书的时效性和可行性,以专人送达为宜。
1. 投标地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资保处物资供应中心(行政楼B113室)
2.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17日下午16: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1年5月下旬,采取公开开、评标,地点校资保处。
4. 开、评标结果由资保处具体人员通知投标单位。
5. 凡需对本次招标提出咨询的供应商,请在2011年5月15日前与资保处物资供应中心联系。
6. 本招标方地址:上海市龙腾路333号 邮编:201620
7. 联系人:高 丹 电话、传真:67791017
附件:
技术规格
程序/雷达管制模拟系统
1. 总体说明
1.1. 本文件是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买方)关于培训程序/雷达管制模拟系统技术需求书。
1.2. 供货厂商(以下简称卖方)应根据本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
1.3. 卖方应对本文件各项要求进行逐条答复。卖方应在技术建议书中作详细、具体地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1.4. 卖方应根据本文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出程序/雷达管制模拟系统详细技术建议和解决方案。
1.5. 卖方应提出详细的设备配置方案(其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配置内容、数量及各组成部分)
a) 电脑硬件(服务器、工作站、存储设备及网络配件);
b) 其他硬件(线缆、连接器件和其它辅助设备)。
1.6. 卖方应具体说明配置设备的安装方式、重量、尺寸、安装要求、工作环境要求、供电类型及耗电量。
1.7. 在建议书中,卖方应附上建议使用的全部软、硬件产品(包括第三方的产品)和相关技术(如:相关的建议、标准等)的详细资料。
1.8. 卖方应对系统可靠性进行详细说明,并说明所支持的软件系统。
1.9. 卖方如对本文件的部分要求不能满足或者有不同于本文件相关要求的其它建议,均应在建议书中详细说明。
1.10. 卖方应对售后服务(含培训、免费及有偿技术支持等)作详细说明。
1.11. 卖方应提供设备质量检测的相关证书,并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开通及试运行,同时,提交完整的技术文件,包括货物清单、技术手册、设备配置、安装测试结果等。
1.12. 买方保留对本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2. 系统需求
2.1. 总体需求
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技术标书程序/雷达管制模拟系统(以下称“系统”或“模拟系统”)设备及服务所使用。
2.1.1. 本技术标书是对投标方有关产品设计、生产、测试、安装和服务的要求。无论是否特别指出,投标方都应根据本技术标书以及中国民航和国际民航组织(ICAO)规定的标准、规范和建议,就其建议系统提供全部说明材料、设备清单和服务内容。
2.1.2. 本标书中加注“ * ”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其中任何一条不满足将承担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的风险“ * ”在编号后与在编号前具有同等的效力。
2.1.3. 投标方应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所建议系统的技术性能指标和关键技术原理说明。投标方在建议书中对所建议系统的描述和承诺及其正确性都将是招标方在评估时考虑的因素。
2.1.4. * 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各章节条款的内容和顺序逐项列表做出实质性应答。
2.1.5. *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中的任何偏差都必须在投标书中列出偏差表,且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为5项,超出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的将承担被拒绝接受的风险。
2.1.6. 中标后投标方在合同谈判中的任何偏差都不得超出此偏差表中已被招标方确认的条款。
2.1.7. *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投标方在标书中所提供的所有设备、仪器、工具、材料和服务等均视为包含在对本标书的招标投标价格中(不含选购项)。
2.1.8. * 投标方应当根据本技术标书和产品技术要求列出供货产品、服务清单和分项报价,分项报价至少包括:数据模拟处理机、记录重演设备、语音通信控制系统、学员席、教员席、机长席\软件费用、技术手册、培训验收、安装调试、安装材料和技术服务等,上述硬件设备需列出详细的配置。
2.1.9.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产品或服务,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2.1.10. 评标小组将参照以往的惯例或其它投标方案中的分项报价对各投标方案中设备配置、性能参数、功能要求、备件供应、保修期、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各方面的差异进行综合评估。
2.1.11. 投标方应承诺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必须技术合理,并且为可实施的技术方案,所提供的系统设备本身不能有任何安全隐患,否则将承担终身责任。
2.1.12. 任何由于条款2.1.11所描述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实施方面的问题或由设备安全引起的招标方的事故,投标方应承担直接和连带的责任。
2.1.13. 招标方保留在合同签订时调整部分系统方案和设备订购数量的权力。
2.1.14. 投标技术文件应包括投标产品详细的技术手册、样本图片、检测证明。如果投标书内容与详细的技术手册、样本图片、检测证明内容不一致,以详细的技术手册、样本图片、检测证明为准。
2.1.15. 技术标书中所述技术要求为保证设备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2.1.16. 本招标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投标方认为某些条款有不明确之处,其解释权属于招标方。
2.1.17. 系统能够实时模拟任意一个塔台周边1000公里范围内的不同空中交通状态,并且提供必要的手段完成这一模拟训练过程的准备、运行、记录、回放以及评估等。
2.1.18. 卖方负责以交钥匙工程的方式提供本系统的所有设备以及它们的安装、测试和交付,同时提供相关的使用、运行和维护培训。
2.1.19. ★本项目的基本系统需求将按下面的划分描述:
a) 模拟系统,包括工作台,席位计算机,软件,以及其它相关的设备;
b) 虚拟机长,包括席位计算机,软件,以及其它相关的设备;
c) 教员席位,包括席位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相关设备;
d) 模拟话音通讯子系统,由相关硬件和软件组成,用以模拟管制员在实际工作中使用的地对空和地对地通讯系统;
e) 其它的支持这一训练系统所需要的硬件和软件。
2.2. 功能需求
2.2.1. 程序/雷达管制模拟系统
投标方所建议的系统必须是经过验证的成熟产品,能够符合安装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招标方提出的技术需求。
2.2.1.1. 投标方推荐的系统必须采用分布式结构,易于扩充和升级,能够满足招标方未来扩充学员席和机长席等需求。
2.2.1.2. *程序/雷达管制模拟系统学员席界面和功能必须自动化系统一致,并且两者可互为切换,互相兼容。
2.2.1.3.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软件产品都必须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可扩充性,应用软件在保修期内应免费按照用户在现场使用后所提出的需求作必要的修改,以充分满足现场技术维护和管制部门的实际使用需求。
2.2.1.4. 各投标方的设备在设计思想、硬件结构和功能分布等方面都可能存在种种差异,招标方允许投标方在满足本技术需求的前提下,推荐自己设计制造的成熟产品。投标方提供的项目建议书应包括采用的设计方法及由此带来的结果等内容,投标方还应对其产品的性能、设计的特点、潜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方面提供充分的说明,以便用户能对其推荐的产品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2.2.2. 系统配置和整体性能指标
2.2.2.1. 单套模拟机系统配置
Ø 模拟数据处理机 1套;
Ø 语音通信控制系统 1套;
Ø 学员席 2套;
Ø 机长席 1套;
Ø 教员席 1套;
Ø 进程单打印机 2台;
Ø 网上数据/语音记录、重演设备 1套;
Ø 网络及相关设备;
2.2.2.2. 整体性能指标
模拟数据处理机
Ø 系统覆盖范围 2048公里×2048公里;
Ø 最大可同时处理、显示模拟航迹总数 500批;
Ø 模拟航迹最大更新时延 不大于5秒;
Ø 能够同时模拟产生飞行计划 500条。
2.2.2.3. 剧本编辑
Ø 至少可以建立200条模拟飞行计划模版;
Ø 每个系统至少可以支持100个训练剧本;
Ø 每个练习至少可以支持500个模拟系统航迹;
2.2.2.4. 机长席
Ø 能同时显示500个模拟系统航迹;
Ø 能同时控制200个模拟系统航迹;
2.2.2.5. 系统扩充性
Ø 最大学员席位数量 4个;
Ø 最大机长席位数量 8个;
2.2.3. 席位功能需求
系统必须至少包含下列席位角色:学员席、教员席和机长席。
2.2.3.1. 学员席
学员席是为学员提供的操作席位,由执行管制员席、飞行计划管制员席、进程单打印机和语音通信面板组成。其中执行管制员席应采用至少21寸LCD液晶显示器,飞行计划管制员席应采用至少21寸LCD液晶显示器。
其中执行管制员席与飞行计划管制员席具有相同的处理功能与显示画面。执行管制员席以选择背景地图及雷达航迹显示为主,飞行计划管制员席以选择飞行计划显示为主。
学员席用于对所辖空域飞行动态进行监视、管理和实施管制服务,具备显示雷达航迹数据、重演雷达数据、气象信息的功能。通过调用电子进程单和纸质进程单以及语音通信能够及时了解所有状态的航班信息,并具有查找飞行计划信息的功能。可以通过排序、修改电子/纸质进程单协助管制员进行航空器调配。
学员席必须至少具备下述功能:
Ø 雷达/飞行数据显示;
Ø 电子进程单显示;
Ø 纸质进程单打印;
Ø 显示人机界面和人机对话菜单及相应的对话框;
Ø 显示背景地图;
Ø 显示激活的空域(禁区、限制区和危险区);
Ø 显示本管制区域内管制航空器的任何告警信号,具有告警抑制、屏蔽功能;
Ø 适应性参数管理。
机长席为模拟机长控制航空器飞行的操作席位,显示模拟航空器飞行轨迹和飞行数据。机长席必须安装语音通信面板,并采用至少21寸LCD液晶显示器。机长通过语音通信设备与学员通信,并按教员、学员的命令通过机长席人机界面进行各种操作,产生对飞行目标进行速度、高度、航向等的控制信息并将其发送到教员席处理。同时机长席还具备显示训练目标的实时动态飞行数据及教员席发送的飞行报告、机长命令处理结果,控制飞行目标的飞行轨迹和姿态等。。
机长席必须至少具备下述功能:
Ø 飞行态势显示及操作;
Ø 显示模拟进程单;
Ø 显示飞行报告;
Ø 显示训练信息;
Ø 公英制切换显示;
Ø 航迹调整。
2.2.3.3. 教员席
教员席完成数据库管理、剧本编辑和对训练过程的管理,包括对地图数据、配置参数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和维护,对训练科目进行编制,进行剧本编辑和训练剧本的选择,须采用至少21寸LCD液晶显示器。
教员席具有对训练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功能,包括对训练剧本选择和训练过程控制。
教员席还能对系统的软硬件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可以对系统中所有或部分席位进行关机或重启操作,并指定重演席位。
教员席必须至少具备下述功能:
Ø 选择执行的训练剧本;
Ø 启动、冻结、暂停、结束训练;
Ø 训练速度调整;
Ø 雷达失效/恢复控制;
Ø 雷达丢点控制。
3. 培训
3.1. 培训人数:3人
3.2. 培训地点:系统安装现场
3.3. 培训时间长度:不少于1周
3.4. 培训内容
a) 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安装;
b) 显示系统和模拟系统及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
c) 显示系统及模拟系统附属设备的使用方法;
d) 管制席、虚拟机长席、教员席的操作使用方法;
4. 安装调试
3.1. 投标方应负责所提供系统及辅助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应的安装材料。
3.2. 投标方应提供系统现场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及测试设备。
3.3. 投标方负责安装前的现场考察,确认现场环境能否满足安装条件。
3.4. 在完成现场验收前,投标方负责所建议系统的现场运行。
5. 验收
6.1. 系统的验收为现场验收
6.2. 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1周内,由买方对整个系统进行最终验收。
6.3. 系统现场验收包括系统的参数测试、功能测试、用户自由操作测试。
6.4. 供货厂家应为验收提供所有必要的技术支持。
6. ★投影系统的维护要求
经过集成商的系统培训,用户自己可以完成系统日常的维护工作。
7. ★对生产厂商的要求
8.1. 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8.2. 投标的产品经过不少于1年的实际使用;
8. 对生产厂商售后服务的要求
9.1. 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在4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
9.2. 对用户报修的故障在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
9. 保修
系统的保修期应不少于1年。
9.1.1.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2个月交货,不超过5个月完成现场验收。任何不满足此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承担被拒绝接受的风险。